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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台账管理制度

第五条 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入口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

一从事使用射线装置前,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许可,领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从事许可登记范围内的放射工作二建立放射防护责任制,配备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建立放射工作管理档案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必须设置防护设备,其入口处必须设置放射性标志和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

法律分析 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射线装置分为1类2类3类,并根据分类进行区别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保护部射线装置分类 第一条 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射线装置分为1类2类3类一1类射线装置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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